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李栋梁表示,《条例》突出了土壤污染预防和保护的山西特色,在防治重金属与有毒有害有机物污染上分类、分行业做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责任和部门职责,并结合山西省行业企业特点在源头预防上提出了新的要求。
山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煤、铁、铝等多种矿产资源丰富,在对这些矿产进行开采的时候,不仅破坏大量土地,减少植被,造成水土资源流失,而且导致许多有危害的非金属和金属元素会发生扩散和迁移,从而对土壤、农产品、地表水和地下水形成污染,并*终通过食物链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对尾矿进行科学复垦,逐步恢复可耕性,发挥其生态和经济价值,是针对尾矿治理的主要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山西省重金属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做好全省涉重金属企业摸底调查和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2018年9月12日下午,山西省环保厅在太原举办了山西省涉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及培训会,来自全省各市、县(市、区)的重金属管理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共计100多人参加了会议。